前言:MSDS
国际上主要国家执行的MSDS法规标准如下:
欧盟及化组织(ISO)均采用SDS术语,然而在美国,加拿大,澳洲以及亚洲的许多国家,SDS(SafetyDataSheet)也可以作为MSDS(MaterialSafetyDataSheet)使用,两个技术文件的作用基本一致。
我国在2008年前的标准GB/T16483-2000中称为CSDS,2008年重新修订的标准GB/T16483-2008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》中,与化组织进行了统一,缩写为SDS。
SDS与MSDS两种缩写在供应链上所起的作用完全一致,仅在内容上有一些细微的差别。
1、联合国版:联合国《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;
2、欧盟版:欧盟REACH法规和CLP法规;
3、中国版:中国GB/T16483-2008、GB/T17519-2013以及GB30000.X-2013系列标准;
4、日本版:日本JIZZ7253:2012标准;
5、美国版:美国HCS-2012标准。
6、加拿大版:加拿大HazardousProductRegulation2015版(HPR法规);
7、新西兰版:新西兰HazardousSubstancesandNewOrganismsAct1996(HSNO法)。
SDS具体内容详解
MSDS(SDS)由以下十六部分信息组成,每个部分的标题、编号和前后顺序不应随意变更。